假冒專利的表現形式有哪些?假冒他人專利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擅自使用其專利標記的行為。那么假冒專利的表現形式有哪些?
假冒專利的表現形式
假冒專利的表現形式有哪些?
《刑法》第216條規定,“假冒他人專利,情節嚴重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單處罰金”。這是刑法對專利犯罪的唯一規定,而且沒有明確界定“假冒他人專利”的含義。修訂前的《專利法》及其實施細則也未明確界定假冒他人專利行為的構成,原《專利法》第63條第1款的規定,“假冒他人專利的,依照本法第60條的規定處理;情節嚴重的,對直接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第12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”對“假冒他人專利”的理解,在理論上和司法實踐中,出現了一些模糊甚至錯誤。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:
1、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;
2、在廣告或者其他宣稱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,使人將所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;
3、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,使人將合同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;
4、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、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。
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??! 商標;專利;版權;法律